亳州新闻网讯 男子欠钱不还,而在法院强制执行期间,他却将自己银行卡的大额进账迅速转移,涉嫌拒执罪。近日,其在刑事强制措施高压下,终于将45万元执行款履行完毕。
卢某与邹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蒙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被告邹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卢某452800元。履行期限届满后邹某拒不履行义务,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约谈邹某督促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但邹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义务。2020年3月,申请人卢某向法院提供邹某银行卡有大额进账并迅速转移的线索,法院立即展开调查。
随后蒙城县人民法院以邹某涉嫌拒执犯罪向公安机关移送犯罪线索。卢某依法向法院以拒执罪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邹某刑事责任。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迫于压力被告人先后偿还了452800元欠款,取得了自诉人的谅解。随后申请人撤回自诉,一场纠纷就此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