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同意解除 租房合同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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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是我市一乡镇居民,2019年年初来市区打工,从事早餐生意,在一小区楼下租赁了门面一套,但没有与房东王某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从事早餐生意一年后,张先生因生意经营不善,欲外出打工,但是房东王某却不同意解除合同,张先生无奈,咨询本报律师团,他该怎么办?

王玉彬(安徽谷水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张先生与房东王某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随时可以解除合同。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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