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特殊群体撑起汛期“安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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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目前,我市已进入汛期,持续降雨使安全度汛面临严峻形势。为此,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散居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通过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多措并举,力保散居特困人员、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儿童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安全度汛。

《通知》要求,乡镇(街道)要对本辖区内特殊群体逐户逐人开展巡查探访,详细了解其基本生活保障及住房安全、用电安全等方面情况,做好防灾避险和关爱保护工作。落实散居特困人员、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委托照料服务和监护责任,对存在住房、饮水、用电等安全隐患的,及时安置到特困供养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或安全居所。同时,做好生活无着人员的生活救助和协助返乡。

汛期县级民政部门要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加强与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作联动,严格落实汛期有关应急预案和处置流程,做到领导到岗、责任到人、措施到位。乡镇(街道)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建立应急救灾队伍,及时处置紧急情况,严防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发生溺水等安全事故。

经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性安置后,基本生活仍存在暂时困难的受灾家庭,乡镇(街道)要通过临时救助备用金及时予以保障。生活困难程度持续时间较长的受灾家庭,在核实其家庭收入和财产时,综合考虑财产受灾情况,符合条件的帮助其申办低保。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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