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买第一台录音机的时候,我还没有出生。据说他买的那台四个喇叭的双卡录音机价值六百元,而他当时每个月的工资还不到这个数字的二十分之一。由此可见,爸爸是那个年代的潮人。不过如果我是妈妈,绝对不会答应他用结婚时全部的嫁妆和礼金去追赶这个时尚。
我来到这个世界时,那台录音机依然是家里唯一的电器。而且,它还是我们这一家子的骄傲。爸爸骄傲是因为他给我的胎教音乐是肖邦的钢琴曲,在那个时候,在那个小城,别人谁能做到?妈妈也因此而骄傲,有了这台录音机,哄我睡觉时她还可以做好多事情,不必非要伏在我的枕边唱跑了调的《摇篮曲》。我更是骄傲得不得了,也许是遗传了爸爸对音乐的爱好,牙牙学语时我就会哼唱《军港之夜》了。除了天赋,当然是那台录音机的功劳。
上了小学,第一次开新年联欢会,我演唱的曲目是齐秦的《大约在冬季》,震惊全场。“漫漫长夜里,未来日子里,亲爱的你别为我哭泣……”这岂是一个八岁孩子能懂的歌词?可我还是唱了,原因是流行,这是舅舅告诉我的。这歌,我也是在舅舅那台录音机里学会的。
舅舅是继爸爸之后出现的又一个录音机达人。舅舅这个年代已经比爸爸当年在经济上宽松了许多,他们这群小青年几乎人手一台录音机,还是那个“燕舞,燕舞,一首歌来一片情”的知名品牌。
舅舅有满满一抽屉的录音带,每天下班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录音机,而且控制音量的按钮从来就没有拨到过减号的一边。20世纪80年代末流行的摇滚歌曲让姥姥姥爷坐立不安,却又无可奈何。舅舅不光听,还跟着唱,不把一首歌唱得形神兼备,怎敢去和别人较量?
待吃过晚饭,该是他们登场亮相的时候了。街头或者巷尾的某个空地上,陆陆续续有戴着蛤蟆镜、穿着喇叭裤的年轻人从四面八方赶来。同一型号的自行车,同一款式的录音机,还有木吉他和手抄歌本,一场演唱会便由此拉开序幕。
几句前奏过后,扯着嗓子喊出:“我曾经问个不休,你何时跟我走……”我蹲在角落里看热闹,这样的歌曲听得我头疼。但我知道,这歌,唱的是他们的青春。
小姨也喜欢录音机,可她那时还上高中,零花钱连买录音带都不够,所以只好等舅舅不在家时偷偷过过瘾。小姨身材纤细,清汤挂面式的秀发披至腰间,小碎花的连衣裙飘着淡淡的肥皂香味。小姨在放歌之前会将衣柜的门打开,门上有一面大大的镜子,镜子里,是她的舞台。每当录音带的齿轮开始旋转,小姨的舞姿和邓丽君的歌声一样的曼妙,我是她最忠实的观众。
我憋足了劲,要攒钱买一台录音机,像爸爸一样骄傲,像舅舅一样疯狂,或者像小姨那样臭美一下也好。可谈何容易,日常的零用钱都是以角为单位发放的,每年的压岁钱都是笔大收入,却要交公。攒啊攒啊,就当快要凑够的时候,我最钟爱的那台带音响的复古式录音机却下了架,取而代之的是一个叫作VCD的东西了。
如今,手机的功能不知道比当年的录音机强大了多少倍,我却从不用它来听歌。知道我喜欢听歌的人问我为何,我说:因为它不会绞带。
绞带,声音在瞬间扭曲,磁带被扯出一堆,要用铅笔插进录音带中间的小齿轮里一点一点往回倒,你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