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8月11日,在涡阳县中医院康复科的一间病房内,一场特殊的庭审开始了。
2020年4月底,妮某来到涡阳,经中间人张某文(另案处理)介绍与涡阳县某村村民田某以结婚为由同住,骗取彩礼钱35000余元及一个金手镯(价值8400元),同年5月20日凌晨,妮某从田某家中逃跑时不慎摔伤。涡阳县人民检察院以妮某涉嫌诈骗罪为由,向法院提起公诉。
涡阳县法院受理该案后发现,被告人妮某因腰椎摔伤长期卧床不起,难以到庭参加庭审,为确保被告人合法权益,推进案件程序及时正常进行,承办法官决定巡回审理此案,并依法为被告人指派法律援助律师。庭审中,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以及最后陈述。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被告人妮某无异议,并当庭认罪。
涡阳法院以巡回法庭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活动,及时发现当事人的困难,以更加人性化的方式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正和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