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牙塔”下校园政治生态的强力保障

——论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全面部署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2018年11月,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对包括高校在内的各领域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出了部署,我省从2019年5月推进省属本科院校纪检体制改革, 2020年1月向安徽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安徽财经大学、宿州学院等5所省属本科院校派出监察专员试点, 2021年3月全面推开,目前已实现向所有省属本科院校派出监察专员全覆盖。

笔者作为一名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结合亳州学院当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实际,谈几点启示:

一、明确职能定位,体现“派”的权威

一是以“派”体现双重领导。高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代表省纪委监委依纪依法行使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也同时对省纪委监委负责,接受省纪委监委的领导和监督。省监委全面向省属本科院校派驻监察专员,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与纪委合署办公,在校管干部问责、重大事项、审查调查等方面需要上级纪委指导把关,这些都体现纪检监察工作的双重领导。二是以“派”体现权威性。监察专员是省纪委监委派出的,代表的是省纪委监委对高校进行监督,监督的“底气”有了;同时省纪委监委加大了对高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领导与支持,协助高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加强对高校党委“一把手”以及同级监督,和以往相比较,这些都体现了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权威性。

二、聚焦监督重点,体现“全”的特点

一是开展政治监督。新时代纪检监察机构要始终体现政治机关特点,高校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领域和组成部分,必须时刻绷紧政治监督这根“弦”。结合省属高校实际,笔者认为,当前应在聚焦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保持政治“三力”等方面积极探索推进具体化、常态化政治监督。二是强调重点监督。盯住“关键少数”,紧盯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高度关注师德师风、职称评定、选人用人、招生招聘、基建工程、招标采购、科研经费、评优评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只要有苗头就紧紧抓住不放,一有反映就及时过问,一有线索就组织调查,一有问题就严肃处理。三是确保监督全覆盖。精准摸清监督对象底数,既要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纪律监督,也要对非党员公职人员实行国家监察,确保实现对公权力监督全覆盖,切实做到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群众监督等同向发力,形成监督合力。同时,高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积极探索建立校地协作机制,在地方纪委监委的大力支持下,我院与市纪委监委建立了校地双方能够畅通无阻的沟通交流渠道,在协助调取、讯问等监察措施使用、联合调查、线索移交等方面弥补高校执纪审查固有短板。

三、加强队伍建设,体现“严”的特质

一是严把“进口关”。新的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下,一些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能够攻坚克难的好干部被选了进来,我院纪委办两年新进4名法律、财会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纪检监察干部的“照顾性”安排现象得到遏制。二是强化业务学习。主管高校的省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和省纪委监委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每年会把省属本科院校纪检监察干部纳入全员培训计划,培训如何熟练掌握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国家监察法、政务处分法等党纪国法的内容、条款,提升了高校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意识、纪法思维、程序意识等业务能力。三是强化实践锻炼。2021年前8个月,我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已运用“四种形态”处理案件多达12人次,其中第二、第三种形态各1人次,执纪问责力度明显加大。今年年初我院纪委办先后选派3名干部参与市纪委监委案件查办,案件执纪审查调查能力得以提升。按照新时代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要求,为有效整合高校全省审查调查人才资源,省纪委监委建立了高校审查调查人才库,我院纪委有2名干部入选该人才库,同时通过组建审查调查协作组、抽调办案、以干代训等多种方式,坚持学中干、干中学,全面提升了高校纪检监察干部实践能力。

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高校作为“熟人社会”,许多监督难题必将破解,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也势必给高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提供更坚强有力的保障。

(作者系亳州学院纪委办、监察专员办公室工作人员)

(责任编辑:支苗苗)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