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法院“冬季攻坚”集中执行行动拘传10人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月23日,涡阳法院以涉民生案件和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为重点,集中开展“冬季攻坚”执行行动。清晨7时许,40名干警兵分三路,分别向涡北、涡南和城关挺进。

冯某与赵某生命健康权纠纷一案,2019年11月,赵某驾驶电瓶车赶路,在行至路口时,与正常穿行马路的冯某相撞,造成冯某九级伤残,经认交管部门认定,赵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法院判决赵某赔偿冯某损失共计12.32万元,而赵某尽在前期支付了2000元后就再未履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赵某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赵某各种借口搪塞,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赵某开着一家电池店,且一直在正常营业。为了打击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行动中,执行法官将赵某拘传到法院,言明利害,赵某听后主动赵冯某协商,当场清偿2万元,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分期偿还协议。

刘某与朱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17年10月,朱某向刘某借款10万元,张某自愿提供担保。一年后,朱某无故不再支付本息,刘某诉至法院,经调解,朱某、张某共同偿还刘某剩余8万元,因两人未按协议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朱某债务较多,难以清偿,要求担保人张某承担还款责任,而张某始终以借款不是自己使用为由拒绝还款,不听执行法官的法律解释。行动中,执行法官将其拘传到法院,向其郑重告知,担保人即是义务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将会同借款人一样罚款、拘留。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后,张某再不敢推脱,立刻联系家人,将剩余借款偿还给了申请执行人。

本次行动共出动干警40人,警车8辆,拘传10人,其中履行完毕2人,和解6人,拘留2人,罚款1.2万元,执行到位16.3万元。执行过程通过“快手”全程直播,观看人数近5万人次。

(记者:曾莹莹 通讯员:张雷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

(责任编辑:丁静)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