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谯城辖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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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公示已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凡2021年12月31日前,在亳州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以下简称“公示系统”)申报2021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市场主体如未按时年报、缺报或漏报,将会造成严重的后果。

年报公示的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年报公示方式有两种,网上填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

http://ah.gsxt.gov.cn)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纸质填报:有条件的个体工商户要通过网上填报。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可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逐项如实填写《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

对于未按时年报的市场主体,将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同时,政府部门将继续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对失信市场主体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

需要注意的是,市场主体在首次年报及公示信息前,应通过“公示系统”中“企业信息填报”网页界面下方“企业联络员注册”进行注册。若注册信息发生变化的,进入“企业联络员变更”填写相关信息,也可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办理联络员变更。年报信息填报完成后,须选择“保存并公示”;除年报信息外,企业还应当通过“公示系统”填报公示即时信息(包括股东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市场主体对年报公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场主体,报送年报和公示信息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不法分子利用提醒年报公示,诱导登录钓鱼网站链接,套取银行卡号及验证码等信息时,请提高警惕,谨慎对待,防止上当受骗。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咨询电话:0558—5516973。

 记者:曾莹莹 通讯员:李智民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 

(责任编辑: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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