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在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玉玺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主要工作
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紧依靠全体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较好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亳州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年来,举行常委会会议50次,制定地方性法规5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报告91个,作出决议决定49项,发出审议意见书64份;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06人次;召开主任会议145次,听取专题报告71个;开展执法检查5次、专题询问5次,配合全国人大、省人大执法检查和法律法规实施调研38次。
一、聚焦全面依法治市新任务,着力促进法治亳州建设
(一)深入推进地方立法。聚焦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和文化旅游强市等重点工作,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先后制定了《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亳州市城市绿化条例》《亳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亳州市旅游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立法引领推动市域依法治理。
(二)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充分发挥人大执法检查“法律巡视”作用,紧扣法律法规规定,采取上下联动、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重点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环境保护法、中医药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着重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执法机关规范执法行为。
(三)深入推进公正司法。加强刑事审判、审判监督管理、民商事审判监督,促进市中院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审判方式,提高审判质效,促进市检察院加大法律监督力度,组织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促进司法机关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
(四)深入推进全民守法。把宪法法律纳入干部教育培训重要内容,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积极开展“江淮普法行”“亳州环保世纪行”活动,推动普法工作常态化、制度化,促进形成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新要求,着力助推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围绕实现经济发展高质量,助力经济转型持续升级。高度关注经济总体运行,听取审议计划执行、“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政府性投资等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督促政府加快推进重大发展战略、重大改革举措、重大项目建设,巩固提升持续向好发展态势。
(二)围绕实现预算收支高质量,助力财政政策落实持续提效。强化预算编制监督,提前介入预算编制环节,着重加强对重点部门、重大项目的预算审查,促进预算安排更加科学合理。
(三)围绕实现人民生活高质量,助力民生福祉持续增进。致力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污染防治攻坚战、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攻坚战,听取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专题调研,促进扶贫工作提质增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四)围绕实现社会事业高质量,助力群众幸福指数持续提升。听取审议学前教育、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医疗卫生事业,水资源管理、老龄事业发展等情况报告,聚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聚焦为民履职尽责新担当,着力增强代表工作实效
(一)扎实推进“双联”工作。认真落实主任会议成员联系代表小组、委员联系基层代表制度,加强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为代表了解社情民意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保障。
(二)丰富代表履职活动。指导代表小组开展活动,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视察等活动460人次,组织代表参与市“一府一委两院”活动580人次。2021年5月以来,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为群众办实事950件。
(三)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严格落实代表议案建议处理办法,突出抓好议案办理,创新建议督办机制,建立过程评价和结果评价制度。五年来,代表提出议案72件(并案12件)、建议1190件,承办单位办理回复率100%。
(四)强化代表履职保障。加强代表培训,注重代表履职激励,完善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机制,提高代表履职实效。2018年以来,住亳省人大代表在省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议案建议490件,数量居全省各代表团前列,质量逐年提高。
(五)扎实做好代表选举工作。认真总结历届人大代表选举经验,依法加强对县乡人大工作指导,县乡人大代表选举。认真做好市人大代表选举工作,根据中央及省委、市委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提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意见,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四、聚焦地方人大工作新部署,着力提升人大工作质量
(一)坚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加强人大工作的任务举措,在市委支持下,成立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和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二)用心用力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科学安排立法、监督等工作,加强统筹调度,市委批转的年度工作要点全面完成。围绕市委重点工作推进,市委重大事项落地,积极参与,认真谋划。
(三)有序有效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立公民旁听人代会制度,认真落实监督公开原则,建立立法调研论证、协调协商、征求意见反馈等机制,扩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等立法参与。充分利用代表网络履职平台,听民声、聚民智、纳民意,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427条,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提供了重要参考。
(四)求深求新履行人大法定职责。改进立法工作,把立法与办理代表议案紧密结合,代表提出的53件立法议案,涉及7个立法项目,全部列入立法规划。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认真贯彻落实监督法,实行监督工作全覆盖,精选监督议题,增强监督刚性和实效。规范重大事项决定权行使。完善人事任免制度。
五、聚焦“四个机关”建设新目标,着力夯实依法履职基础
(一)坚持不懈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建立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传达贯彻机制,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的首要内容。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着力将思想政治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坚持不懈推进正风肃纪。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抓好“讲严立”“严强转”专项行动,持续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积极开展利用名贵特产谋取私利等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坚持不懈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常委会履职规范,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认真执行人大常委会党组议事规则,在研究重大事项时,严格执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
(四)坚持不懈狠抓机关建设。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机关干部业务培训,促进机关干部能力提升。加强制度建设,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支持人大研究会开展工作,注重加强市、县区人大联动,增强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今年工作建议
一、紧扣重点关键领域,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围绕党代会部署的目标任务,优选立法项目,对城市道路交通管理、中药材市场管理进行立法,对优化营商环境、公共文化服务等进行立法调研;组织开展城市绿化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旅游促进条例实施情况调研,开展亳州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确保法规有效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立法工作制度机制,不断丰富立法形式,推进高质量立法。
二、紧扣改革发展大局,进一步提高监督实效。继续抓好常规性议题监督,审查批准财政决算,听取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审计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报告。抓住事关全局的紧要问题,听取审议科技创新、“引调水”工程建设、市中心城区城市更新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开展长三角区域产业转移、白酒产业集聚中心建设、政府投资项目立项实施、重点工程建设等专题调研,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抓住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听取审议义务教育、退役军人事务、应急管理等工作情况报告,开展电动三轮车治理、交通秩序治理、城市养犬管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等工作调研,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抓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司法工作,听取审议市中院涉诉信访、市检察院办理控告申诉案件等情况报告,着力促进公平正义。改进和创新正确、有效、依法监督的具体操作环节、方式手段,增强监督刚性,提高监督实效。
三、紧扣人大职能定位,进一步提高决策质效。坚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积极构建广泛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科学决策机制,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推动政府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和重大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及时就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助推市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选举任免相结合,完善任免工作制度和程序,不断提升人事任免工作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四、紧扣代表作用发挥,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密切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的联系,虚心倾听代表意见建议;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深入推进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建设,使之成为人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载体。加强代表学习培训,规范代表小组建设,常态化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建立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沟通协调机制,完善代表议案建议督办机制,努力实现代表议案建议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五、紧扣“四个机关”建设,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航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衷心拥护“两个确立”。系统谋划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落实,完善运行机制,推动人大工作更加规范、更富质效;深入开展“三严三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锤炼过硬作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优工作队伍,着力建设让党委放心、群众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张珍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