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出台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近日,市林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了《亳州市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紧贴《亳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及《安徽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立足亳州市实际,对全市“十四五”期间林业保护发展相关工作进行了科学规划和部署。

《规划》明确,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分区施策,突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增强活力;坚持政策保障,落实责任的基本原则。要实现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统筹落实“五绿”目标任务;强化管理举措,健全林业灾害防控体系;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四旁四边四创”创建工程建设;推动碳汇交易,创新林业生态价值机制;规范约束机制,注重自然保护地保护管理;筑牢生态屏障,落实江淮运河生态廊道建设五大重点工程。

《规划》提出,到2025年末,亳州市林地面积要不低于279万亩,森林覆盖率不低于21.6%,全市森林蓄积量不低于1150万立方米;区域村庄绿化覆盖率不低于50%,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3%;完成人工造林5万亩,创建20个省级森林城镇,200个省级森林村庄;全市林业产业产值达100亿元。

根据《规划》,我市依据相关生态功能区划标准,将全市林业发展空间区划为“一核一轴四区多点”的布局结构。以致力践行“两山”生态理念、巩固林长制改革成果为抓手,强化资源保护管理,统筹推进国土绿化,科学开展森林经营,释放林业综合活力。

《规划》进一步完善了政策法规、组织管理、设施资金、科技人才和监督考核等保障措施,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促进亳州市林业保护发展提质增效、建设养生亳州奠定了基础。

记者:汝平 通讯员:刘艳侠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 

(责任编辑:丁静)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