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8日,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接到涡阳县丹城镇环保工作站报告,在涡阳县丹城镇重兴村刘庄自然村西约500米,有人把不明固体废物填埋在地里。接到报告后,涡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立即联合公安机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涡阳县丹城镇重兴村刘庄自然村西约500米的田地里,表面已覆盖上土壤,种植了油菜和杨树。对现场覆盖的土壤进行开挖后,发现被掩埋的固体废物呈黑褐色,有刺鼻性气味。经调查,违法嫌疑人为涡阳县丹城镇重兴村刘庄自然村村民刘某某,被掩埋的固体废物系河南省某粮油有限公司产生,该公司位于商丘市永城市黄口镇,执法人员联合公安机关奔赴该厂固定证据。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对丹城镇重兴村刘庄自然村掩埋点和河南省某粮油公司厂内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为危险废物。
目前该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已函至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进行查处,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和河南省某粮油公司负责人高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汝平 通讯员:孙凌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