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女士:结婚两年,丈夫因琐事先后对我实施了3次家庭暴力行为,我提出离婚,他不同意,我准备起诉离婚,可以提出赔偿吗?
蒲玉霞:首先,你丈夫的行为已经违法。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一方因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双方离婚的,其中无过错的一方可以对所受的损失请求损害赔偿,主要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物质损害赔偿两个方面。物质方面一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而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生活补助费等。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