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印发了《关于修订亳州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根据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强化了极端天气下的防范措施。在城市内涝橙色、红色预警条件下,在原预案应急响应措施基础上,增加了做好停课、停工、停业工作的相关要求。
“编制本预案是为了切实做好突发性洪水灾害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使城市内涝处于可控状态,保证防汛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新修订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在创新举措方面,完善了指挥系统体系和职能。将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总指挥调整为市人民政府市长,并增设第一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将原预案中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职能:“负责组织、指挥全市的城市防汛工作”,细化为“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全市的城市防汛排涝工作”。
新修订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增设了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在原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统计局、市人防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交控集团、文旅集团、亳州火车站、亳州高铁站、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等成员单位。
新修订的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对部门职责进行了重新调整。结合机构改革后部分机构设置和部门职能调整情况,对原预案中部分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进行了调整,重点突出“关、停、转、控、守、抢、联”等有关工作责任落实。
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期将加强防汛避灾减灾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指导、协助有关部门完善专项防汛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全社会防汛减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记者:曹晴晴 通讯员:王潜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