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凤玉辞去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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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秦凤玉辞去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6月 29日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秦凤玉提出辞去亳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亳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接受秦凤玉的辞职请求,报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供稿:张珍

编发:亳州头条

(责任编辑:蒋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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