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奖50万元!亳州出台多项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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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连日来,我市出台多项政策,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经核查属实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进一步引导推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积极构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格局。

据了解,近日,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社会监督,鼓励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出台《亳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办法》指出,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举报人应实名举报,并享有个人信息保密的权利。

举报人可直接登录手机APP或通过市安全监管局官方网站进入“市举报平台”进行举报。举报人还可通过市长热线12345或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及书信、电子邮件、短信、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

我市行政区域内属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受理的行业和领域,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水上交通、油气管道、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城镇燃气、粉尘涉爆、金属冶炼、旅游、寄递物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均可进行举报。

《办法》对举报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非法违法行为的奖励标准给予了明确规定,避免30人以上遇难、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特别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30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奖励;避免10—29人遇难、或者50—99人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重大事故发生的,给予10万元(含)至5万元(不含)奖励;避免3—9人遇难、或者10—49人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较大事故发生的,给予5万元(含)至1万元(不含)奖励;避免1—2人遇难、或者1—9人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一般事故发生的,给予1万元(含)至3000元(不含)奖励;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给予3000元(含)至500元(不含)奖励。

举报瞒报或者谎报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的,每查实瞒报或者谎报遇难1人给予5万元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举报瞒报或者谎报一般事故的,每查实瞒报或者谎报遇难1人给予3万元奖励。

近日,市安委办也发布《关于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公告》,《公告》指出,为深入推进全市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工作,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完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线索举报渠道。举报事项应当客观真实,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重奖,是发挥社会力量举报监督查处安全隐患的重要方法途径,是安全生产一项基础工作,是强化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据介绍,下一步,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将继续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完善举报制度和有奖机制。同时,强化舆论监督,加大曝光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力度。

记者:赵琳琳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


(责任编辑: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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