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7月12日,该中心发布关于提高2022年度亳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的通知,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最高限额由2080元调整为2325元。
结合2021年度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社会平均工资水平(77508元/年人),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12%),经测算(77508元×3倍÷12个月)×12%=2325.24元,决定2022年我市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月缴存最高限额由2080元调整为2325元,职工所在单位以相应金额给予补贴。
7月15日至9月15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开展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调整范围为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市本级及谯城区基数调整工作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各县基数调整工作由该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负责。调整内容包括缴存职工个人基本信息、缴存基数范围及缴存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