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目前,城区电动三轮车治理工作仍在进行中。按照规定,字母G开头的电动三轮车需要避开三个高峰时段,才能上路行驶。大部分车主也了解这个规定,可仍有个别车辆在禁行时段行驶。7月19日早高峰期间,5辆在禁行时段通行的三轮车被市交警一大队汤王中队查处。
早上8时许,在市区光明路与汤王大道交叉口,一名男子骑着一辆电动三轮车由东向西行驶。交警检查发现,车辆虽然取得了备案登记牌照,但字母G开头的货运三轮车,需要避开高峰时段。
“抱歉,我没注意看通行证上的禁行时间,不知道要避开高峰期上路行驶。”面对交警的查处,驾驶人表示自己不知道货运电动三轮车有禁行时间。随后,交警要求驾驶人拿出通行证,告知驾驶人在通行证上明确写着,早上七点到八点半、中午十一点半到一点、下午五点到七点属于高峰期的禁行时间段。
“我们第一次对你进行罚款处罚,并由你本人写下保证书,今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段通行。”交警告知该电动三轮车驾驶人。认识到错误的驾驶人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今后遵守相关交通法规。
早上8点10分左右,在药王大道与芍花路交叉口,又有几辆字母G开头的电动三轮车,因为违反禁行时间段上路的规定被查处。随后,交警针对驾驶人违反禁行时段上路的行为进行了50元罚款。
“若再出现违反禁行时段上路或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将注销备案登记牌照,并收回相关证件。” 市交警一大队汤王中队中队长刘振表示,交警部门将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查控的方式,在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查处违规上路三轮车,希望广大驾驶人不要存在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