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未就业配偶能否使用就业丈夫生育保险?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5号)规定,未就业配偶使用就业丈夫生育保险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报销需提交下列材料:(1)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2)计划生育有关证明;(3)费用清单和发票及出院记录;(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5)结婚证等材料。
问:如发现欺诈骗保行为,社会群众如何投诉举报?医保局出台了哪些制度,鼓励参保人员举报?
答:市医保局自成立以来,始终把打击欺诈骗保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在全省率先出台《亳州市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的实施细则》,鼓励社会各界(尤其是医药机构内部人员)举报欺诈骗保行为,实行重奖快奖,对举报查实欺诈骗保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给予不低于500元的保底奖励;对举报查实欺诈骗保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给予不高于1%的奖励,最高可奖励10万元。广大市民如发现身边的定点医药机构存在虚假住院、诱导住院、内外勾结或留存、盗刷医保卡、摆放生活用品等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即可通过拨打我市欺诈骗保举报电话:(市直0558-5025536;谯城区0558-5996195;蒙城县0558-7623450;利辛县:0558-8809339,涡阳县:0558-7412345)参与有奖举报,我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