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排放生产废水 谯城一合作社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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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谯城区一白芍脱皮合作社因违法排放生产废水被罚10万元。

近日,根据群众信访举报线索,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谯城区沙土镇检查发现,谯城区乡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中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擅自将大量未经处理的白芍脱皮生产废水抽排到厂区附近土坑内,土坑散发着恶臭气味,环境监测人员现场采集了土坑内的废水水样进行化验分析,污染物浓度最大超标33倍。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亳州市谯城区乡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合作社有关排放生产废水的设施、设备实施了现场查封,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处10万元罚款,同时,将相关责任人员移送公安机关给予行政拘留。

经环境执法人员多次现场帮扶指导,该合作社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全面维护,排放到土坑内的生产废水很快得到有效处理,并主动缴纳了全部罚款。目前,该合作社已经恢复了生产。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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