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条件的改善和发展
人、车、路大幅增长
但是由于一些农村地区
道路交通设施相对欠缺
驾驶人交通意识淡薄规则意识不强
导致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现曝光几起典型交通事故
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
引以为戒,提高警惕
01
2022年8月14日7时10分许,亳州市利辛县,于某驾驶重型货车自南向北行驶至S310省道17KM+600米处时,与李某驾驶的自东向西行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事故致李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经交警调查:货车驾驶人于某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减速慢行;三轮车驾驶人李某通过交叉路口时,未让有交通标志的一方先行;双方负同等责任。
02
2022年10月06日8时44分许,亳州市利辛县,沈某驾驶小型轿车自东向西行驶至永兴镇常营闸路口,在向北汇入道路时,与赵某驾驶沿306省道自东向西行驶的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沈某受伤及双方车辆损坏。
经交警调查:机动车驾驶人沈某因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驾驶人赵某经人行道时未减速慢行;双方负同等责任。
03
2022年9月25日17时36分许,亳州市利辛县,吴某驾驶轻型货车自南向北行驶至城关镇马桥村大马庄十字路口时,与姜某驾驶自西向东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乘车人刘某)相撞,事故造成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姜某、乘车人刘某受伤及车辆损坏。
经交警调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姜某行经路口未按规定让行;机动车驾驶人吴某行经路口未减速慢行;双方负同等责任。
亳州交警提醒
生命没有彩排
安全才是最近的路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牢固树立安全文明出行意识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守法驾驶 文明出行
来源:亳州公安交警在线
编发:亳州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