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就业交通补贴惠及5.7万多名脱贫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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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今年以来,我市人社部门联合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制定政策,降低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门槛,精简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流程,目前已发放一次性交通补贴1540万元,惠及57207名脱贫人口。

降低发放门槛。我市人社部门联合财政、乡村振兴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省外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的领取对象为在省以外地区务工的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要求各县区根据国办系统内跨省就业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登记情况,核实确认后发放。

精简材料流程。我市要求各村(社区)根据国办系统内跨省就业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登记情况进行初审并公示,然后报送至乡镇(街道)进行复审,乡镇(街道)复审核实后提供给县区人社局、乡村振兴局备案,最后由县区人社局向财政局申请资金发放。要求各村(社区)、乡镇(街道)严格审核把关,对发放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加强政策宣传。我市人社部门多途径宣传脱贫人口(含监测人口)省外务工交通补助政策,使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及时了解政策,知悉发放标准、发放程序,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脱贫人口、促进脱贫人口主动就业创业的良好氛围。同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发放补贴,确保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充分享受待遇。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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