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市销售过期方便面 获利五角 罚款一万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亳州新闻网讯  超过保质期的方便面没有及时下架而是继续销售,谯城区古城镇一超市被举报。1月7日,记者从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对涉嫌经营过期食品的超市已没收违法所得及过期食品,并处以10000元罚款。

2022年10月9日,有群众拨打12315举报称,谯城区古城镇街上一超市涉嫌经营过期食品方便面。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过期某品牌香酥脆面2袋,依法对该涉案物品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2月份从亳州经销商处购进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的香酥脆面96袋,该方便面保质期为6个月。保质期内当事人销售93袋,超过保质期后,销售给举报人1袋,其余2袋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获,货值金额1.5元,违法所得0.5元。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涉案物品较少,社会危害性较小,市场监管部门减轻了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0.5元和超过保质期的香酥脆面2袋,并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 


(责任编辑:常艳敏)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