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超过保质期的方便面没有及时下架而是继续销售,谯城区古城镇一超市被举报。1月7日,记者从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对涉嫌经营过期食品的超市已没收违法所得及过期食品,并处以10000元罚款。
2022年10月9日,有群众拨打12315举报称,谯城区古城镇街上一超市涉嫌经营过期食品方便面。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过期某品牌香酥脆面2袋,依法对该涉案物品采取了扣押强制措施。
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12月份从亳州经销商处购进生产日期为2021年11月16日的香酥脆面96袋,该方便面保质期为6个月。保质期内当事人销售93袋,超过保质期后,销售给举报人1袋,其余2袋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获,货值金额1.5元,违法所得0.5元。
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
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涉案物品较少,社会危害性较小,市场监管部门减轻了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0.5元和超过保质期的香酥脆面2袋,并对当事人罚款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