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如今,一些家长图方便,让孩子单独骑行电动自行车上下学。殊不知,未满16周岁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既危险又违法。
4月21日,在谯城中学教育集团西区十五中门前,记者看到,校门口周边停放了不少电动车。下午5时许,随着放学铃声打响,学生们陆续走出校门骑上电动自行车准备回家。
“小同学,看你一个人骑电动车,今年多大了?”执勤交警拦下一名骑行电动自行车的男生。“我今年13岁了。”该男生回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满16周岁禁止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市交警一大队花戏楼中队副中队长闫文杰告知该同学,电动自行车的速度相比自行车快很多,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作为未成年人可能会无法及时反应,导致危险发生。随后,闫文杰播放了未成年人不规范骑行电动自行车的事故案例视频,并讲解了存在的安全隐患。听了交警的介绍,围观的同学们纷纷表示,今后不会再骑电动自行车出行了。
在执勤过程中,交警还发现部分同学和家长存在骑乘电动自行车时不佩戴安全头盔、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针对这些情况,交警讲解了这些行为的危害性,宣传了相关交通法规。
针对学生的出行安全,除了交警加强值守外,学校也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强学生的出行安全意识,提升学生知危险、会避险的技能。“我们会在每周的晨会上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学生注意上下学路上的交通安全。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让学生向家长传达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共同维护道路秩序。” 谯城中学教育集团西区十五中总务主任刘红伟说。
据了解,我市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切实消除学生安全出行隐患,预防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闫文杰表示,未成年人作为交通参与者,往往因缺乏交通安全常识,对危险认知不足,避让危险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交通事故伤害。学校和家长应多加关注未成年人的交通安全问题,加强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交通安全习惯,营造安全、有序、文明、规范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