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围绕16类重点场所和9类情形开展,行动持续到9月底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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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安委办了解到,市安委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

攻坚行动包括三个阶段,分别为动员部署阶段(4月30日前)、排查整改阶段(5月1日至9月20日)、总结验收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

本次行动的重点将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经营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学校和幼儿园、宾馆酒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文博单位、大型仓储物流、劳动密集型企业、改建出租的“厂中厂”“园中园”、老旧场所、无水小区、新领域新业态等16类重点场所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场所、城中村等低设防区域,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违规动火动焊、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瓶装液化气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火栓喷淋无水等9类情形。

本次全市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全力坚决纠治各行业领域突出火灾风险和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火灾隐患问题,全面提升单位消防安全水平,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和“小火亡人”事故,切实维护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市安委办要求,各地、各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分区域、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切实在攻坚行动期间发现一批、整改一批直接造成人员伤亡的重大火灾风险隐患。各有关部门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部门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加大消防安全检查指导力度。各级安委会办公室、消安委办公室要加强工作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推动消防责任落实落细。此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对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形成消防安全监管合力。

本次攻坚行动还将列入市级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事前预防、事中管控和事后追究相结合的方式,对履职不力、工作不落实的,要常态化用好通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等相关制度;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缓慢、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力、消防安全屡出问题的地方,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专项治理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造成影响或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的,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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