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广告新规施行 将持续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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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适应我国互联网广告业发展新特点、新趋势、新要求,对原《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创新监管规则,进一步细化互联网广告相关经营主体责任,明确行为规范,强化监管措施,对新形势下维护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助力数字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广告主、互联网广告经营者和发布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弹出广告、开屏广告、利用智能设备发布广告等行为作出规范;细化了“软文广告”、含有链接的互联网广告、竞价排名广告、算法推荐方式发布广告、利用互联网直播发布广告、变相发布须经审查的广告等重点领域的广告监管规则;新增了广告代言人的管辖规定,为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执法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也为互联网广告业规范有序发展赋予了新动能。

互联网广告产业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共治格局,需要建立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企业自治、社会监督的协同发展模式。《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是规范互联网广告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事件,助推互联网广告行业在创新与规范中发展。  (广文)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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