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谯城区人民法院古井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女方在离婚诉讼期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自身权益的案件。谯城区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人身保护令裁定,并送达公安机关以及当事人村委会予以协助执行。
本案申请人在与被申请人离婚诉讼期间,被申请人多次对申请人进行骚扰、殴打以及发恐吓短信,对申请人的人身安全带来极大危险,申请人因此深陷不安与恐惧。
申请人在收集公安机关接警记录以及被申请人恐吓短信相关信息之后,向法院依法提交人身保护令申请,本案承办法官经审核后认为申请人所提交证据能够证明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法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殴打、辱骂当事人。
法官提醒:在遭受家暴时,要勇敢维护自己的权利,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或者向当地村(居)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同时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我国民法典、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均明确禁止家庭暴力,妇女权益遭受侵害或者面临侵害的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来保护自己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