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为规范和加强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以下简称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动态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近日,我市启动了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工作,对全市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进行全面审查和评估。
据了解,定期核查的对象范围是全市所有在册保障的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对特困人员和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较为稳定的低保家庭,每年核查1次,一般在当年四季度启动,次年2月底前结束;对家庭成员均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或家庭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低保家庭,应当每半年核查1次,一般上半年在二季度启动,7月底前结束,下半年在当年四季度启动,次年2月底前结束。
为确保社会救助对象定期核查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市民政局近期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人员定期核查工作的通知》,对定期核查对象范围、频次、内容等进行了规范,要求在定期核查工作中,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入户核查有资料、会议研究有记录,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对定期核查中发现的保障对象、救助金档次等需要动态管理的,乡镇(街道)通过召开社会救助联审联批会议,依据政策及时调整,并进行系统录入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