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蒙城县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强湿地公园管护,湿地公园的生态功能明显改善,湿地生态质量有效提升,群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逐渐增强,湿地公园建设得到健康有序地发展。
一是强化法规制度建设。湿地保护,离不开相关制度织就的“保护网”。自湿地公园试点建设以来蒙城县政府相继制定并出台了《安徽蒙城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资源保护管理的通告》、《安徽蒙城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初步形成了湿地保护政策制度体系,开启了全面保护湿地新阶段。
二是加大湿地保护宣传。3月份以来,在湿地公园及周边共设置宣传牌424块、发放宣传材料5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360个。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湿地在保护水源、净化水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重要生态功能和作用。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利用“湿地日”、“爱鸟周”等深入周边社区、学校开展湿地保护宣传活动,共举办宣传活动15起,累计受宣传教育群众达 2000 余人次 。
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县林业管理服务中心完善巡护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巡护。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明确20名工作人员,专门成立4个巡查组,常态化开展巡查巡护工作。属地乡镇(街道)分别明确2名环保站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湿地公园内环境保护工作。增加属地乡镇(街道)人员力量,充实属地监管队伍,实行网格化管理,配备网格员141名,做到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任务。增设了蒙城县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大队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中队,落实编制和人员3名。同时,建立高空瞭望点3个,出入口监控摄像点位15处,加强对湿地公园的管控。
四是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由县林业管理服务中心牵头,县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等相关单位以及属地乡镇组成的联合执法组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活动,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行为,先后开展了9次联合执法,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行为的高压态势。
五是严格督查考核。将湿地保护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制定湿地保护考核指标和考核细则,纳入生态环境年度考核。每月县林业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县绩效评价中心,对属地乡镇(街道)湿地保护工作进行督查检查。督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重大问题实行交办制,第一时间交有关责任单位办理,办理成效纳入县效能考核,目前已开展督查检查8次。发放交办单21份。通过常态化的督查考核,进一步强化了部门和乡镇的责任意识,压实了湿地保护管理工作责任。
通过湿地修复和管护,北淝河国家湿地公园已焕发出勃勃生机,初步形成岸边槐花飘香、绿草如茵,湖中芦苇摇曳、荷花绽放,水中水草丰美、鱼翔浅底,空中白鹭嬉戏飞翔、鸟语花香的绝美湿地景观。
供稿:李敏
编发:亳州新闻网、亳州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