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孙庙乡:光伏+农业“照亮”乡村振兴“阳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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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村的共有3座光伏电站,我们在空地上种植花生,就是让这些空闲的土地发挥它应有的价值。”4月15日,利辛县孙庙乡振兴村书记李军向笔者介绍道。

孙庙乡共有光伏电站31座,共计占地178.95亩,光伏板下的可利用土地非常可观。充分利用板下土地,发挥土地的最大利用率,不但通过光伏电站发电产生效益;而且还能打造板下经济效益;因土地利用的空间有限,在进行板下开发时,就需要进行人工,也实现了当地群众的就业;光伏电站下的经济作物出售后,又可以作为村集体经济的收入来源,为村内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是一举多得的好事。

“我每天都会来光伏电站进行巡查,查看光伏电站的运行情况,如果有农作物长势过高我就会及时进行清理,不能影响光伏电站的发电。我也会定期对光伏电站进行清洗,保证光伏电站正常运行。”和谐村光伏看护员周立峰说道。

“现在光伏电站下都已经种了农作物,平时在我们清洗光伏电站的时候,也同时给农作进行了浇水,又减轻了对农作物的管理的压力。”幸福村光伏看护员张殿臣说道。

“我们村里的光伏电站,统一打包给外地客商种植中药材,这样减少了我们对板下经济管理的压力,村委会只收取土地租金,从而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富民村书记汝成坤说道。

据幸福村书记王维宁介绍,村内的光伏电站下种植花生,由村委会进行统一种植,统一管理以及统一出售,从而保证土地收益最大化。

“我们村的光伏电站板下种植的是蚕豆,由光伏看护员进行种植和管理。光伏看护员多为村内的老年人,收入不高,在他们管理光伏电站的同时,管理板下经济作物,在农作物收获后给予光伏看护员适当补助,从而提高光伏看护员的积极性。”前刘村乡村振兴档案员李小明说道。

“光伏与农业结合,‘农光互补’将光伏发电、生态农业紧密结合,既提高了土地的利用率,又有效解决农民创收就业等问题,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实现收益1+1>2的效果。”孙庙乡党委书记孙同奎说道。

供稿:周晓琪 张晓梅

编辑:赵菲菲 校审:支苗苗 审核:朱明光


(责任编辑:赵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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