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起纠纷 法官调解化干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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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新闻网讯 近日,利辛县人民法院道交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2023年8月6日,王某驾驶轻型货车沿利辛县江集镇行驶时,遇纪某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载张某某)由南向北行驶,两车发生碰撞,造成当事人纪某某、张某某受伤及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

经利辛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纪某某、张某某无责任。纪某某、张某某被送入利辛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事故发生后,因前期赔偿问题调解未果,纪某某、张某某诉至利辛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秉持着“以调为先,以调促和”的原则,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调解中,承办法官与调解员积极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协调,耐心听取双方诉求,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现场签订调解协议,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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