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谈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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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的文学语言通俗易懂,朴实无华,幽默诙谐,雅俗共赏。可谓“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他曾说:“没有一位语言艺术大师是脱离群众的,也没有一位这样的大师是记录人民语言,而不给它加工的。”这,同他经历了生活的甜酸苦辣、了解了底层生活有关,也与他一生酷爱读书有关。

他从北京师范学校毕业后,就边工作,边读书,不断提升自己。1924年,在燕京大学英籍教授艾温士的介绍下,他赴英国伦敦大学所属的东方学院担任中文讲师。在那里,他没有被五光十色的世界所迷恋,不讲吃穿,不去游玩,一心扑在读书上。除了备课讲课外,他唯一的活动,就是到东方学院图书馆去,在那里一泡就是一整天,时常忘了吃饭睡觉。在那儿,他借助词典的帮助,大量阅读英文原著,其间,完成了三部小说的创作。

可以说,正是这样废寝忘食、不遗余力地阅读,让他积累了许多读书与写作的宝贵经验。

在《谈读书》一文中,老舍开门见山,毫不忌讳地说自己最大的毛病就是读书不求甚解。他认为自己读书太马虎,只管翻动书页,没有吸取到其中的营养。正因如此,在有人问他读过什么书时,他不敢作答,怕的是别人深究。

如何改掉这个毛病?他知道,办法还是有的。一则是边读边做读书笔记,既有助于记忆,又有助于理解,可以形成较深的印象。时间长了,日子久了,把旧笔记翻一翻,就会发现,自己对书中的记述及外在世界的看法,在无形中有变化、有成长。二则是在读过某作家的作品后,找些有关于这些作品的研究、评论来读,甚至读一读这个作家的传记。如此,就会最大限度地减少偏见,去掉偏见,吸足营养,扔掉糟粕。

老舍自曝自己年轻时,极爱读英国小说家狄更斯的作品,初习写作也效仿他,学来一些耍字眼儿,故意逗笑的“窍门”,洋洋自得。后来,读了研究狄更斯的一些文字,才明白自己所模拟、效仿的正是狄更斯的短处,也明白狄更斯如果减少些绕弯逗笑,也许是更伟大的作家。

所以,在老舍看来,因地制宜,成立几个人的读书小组,约定时间座谈,交换意见,必有好处。多读书,让人见识广博,可时间都是有限的,博览群书谈何容易。这样一来,可以通过读书小组,将各自的读书所得予以交流,可以就同一本书,各抒己见;也可以就不同的书,交换见解、感受,这无疑是利己利人的大好事。

老舍以为,读书能记多少,不必强求。他说:“书要都叫我记住,还要书干吗?我又不是印刷器。”他读书,对于不合意的,会跳读,几页、十几页,或者干脆只看开头几页,最后几页。他把对一本书的爱与不爱,存放在心里,爱什么就读什么,他可以没有其他的享受,但绝不会放过读书这样一种人生享受。

写作要灵感,其实读书也要灵感。在老舍看来,“印象甚佳”便是好书,当然,“印象甚佳”未必是全书,也许是书中的一段很入味。但就是因为这一段,便对全书有了好感。那么,爱读书的老舍最喜欢读的是什么?据他的儿子舒乙回忆:诗人里,他喜欢李白、陆游、苏曼殊、吴梅村;古典小说里,他喜欢《红楼梦》;现代作家中,他则最佩服鲁迅。

(责任编辑: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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