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议案、重点提案办理——迎接市两会】“爱卫”工作有法可依 助推健康亳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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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亳州市爱国卫生条例》等8件立法议案(并案处理为1件)

承办单位:市人大法制委员会

办理情况: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制定《亳州市爱国卫生条例》等8件立法议案(并案处理为1件)。

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定,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交由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研究办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一进行认真研究后,制定了议案办理方案,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对代表在议案中所提意见认真研究吸纳,同时,将议案办理与立法工作结合起来,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初,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紧密结合亳州实际,就爱国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对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调研论证。市人大常委会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报经市委批准,确定将《亳州市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审议类项目,正式启动立法工作。

按照立法计划安排,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会同相关工委、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书面、网络等方式,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群团组织、县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专家学者征求意见。共组织开展调研4次,召开座谈会7次,书面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县区人大常委会意见2次,书面报送市委、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征求意见2次。同时,在市人大网站、市政府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期间,2次组织专家论证,3次报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审查。共征求意见建议641条,采纳374条。

2024年4月29日,条例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5月31日,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查批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

2024年7月份以来,我市相关部门不断扩大学习宣传,推进条例落地见效。2024年,我市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年度工作计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按照《2024年各县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市卫生健康委考核工作分值2.5分,其中爱国卫生工作1分,提高了各县区对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视程度。市卫生健康委积极对接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红十字会等爱卫会成员单位,统一申请472.106万元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经费,为爱国卫生运动各项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另外,我市相关部门坚持多措并举,提升病媒防制水平;实施控烟干预,巩固无烟环境建设成果;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健康知识;聚焦民生问题,扎实推进健康亳州建设,有力提升了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指数。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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