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日前,全国行政复议监督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发布,我市报送的《某公司不服安徽省某县人民政府解除行政协议决定行政复议案》入选。据悉,这是全省本次唯一入选案例。
该行政复议案件系因行政协议履行引发的争议。申请人某报废车辆回收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某县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协议,企业投资建设报废车辆回收项目,约定了投资强度和年税收贡献率,县政府按照投资进度给予企业招商引资扶持奖励。后县政府作出《行政决定书》,以企业投资强度、投资规模、年税收贡献率不符合约定为由单方解除招商引资协议,并责令企业退还扶持奖励资金及利息、补足土地出让金与土地熟化成本价的差额。企业对该《行政决定书》不服,向某市政府申请复议。
经行政复议机构现场调查和听证查明,招商引资协议合法有效,县政府解除行政协议需对其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在案证据不能证明申请人构成根本违约,此案亦不符合被申请人可行使行政优益权单方解除协议的情形,被申请人解除协议的行为无事实和法律依据,遂依法撤销了《行政决定书》。 (记者 李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