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近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落实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优惠政策的通知》,公布我市新能源汽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优惠政策。
《通知》要求,全市范围内实施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停放2小时以内(含充电时间)免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泊位经营单位,要及时更新明码标价牌,调整计费规定,严格执行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停车设施,对新能源汽车停车服务收费给予优惠。
《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国家、省另有规定,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