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根据省医保局部署,9月1日起,我市取消慢病门诊用药目录,进一步优化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特殊疾病门诊用药报销政策,方便参保群众看病就医。
根据规定,参保慢特病患者门诊费用报销不再受《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用药目录》限制,门诊使用符合病情需要的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时,可按规定享受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报销待遇。
在省医保中心、省医保信息中心做好慢特病门诊用药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后,我市将加快定点医药机构做好更新对照,确保按照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规定结算报销慢特病门诊费用。同时,我市将加强门诊基金使用监管及定点医药机构的协议管理与监督检查,指导定点医药机构和从业人员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面取消慢特病门诊报销的药品数量限制,既解决慢特病门诊用药“小目录”与国家基本医保药品“大目录”调整存在“时间差”的问题,又有效扩大了参保群众的用药选择权,可更好地满足患者用药报销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