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广场舞已经成为很多市民愉悦身心、锻炼身体的好方式,但伴随而来的是噪音扰民的问题。近日,亳州高新区养生家园小区居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0558—5603456反映,小区周边每天晚上都有人跳广场舞,音乐声太吵,扰得人难以入睡。
8月19日晚上7点多,记者前往养生家园小区进行采访,距离小区还有几百米,记者就听到音响发出的高分贝广场舞伴奏曲。小区北边是凤尾公园,在公园南门广场,几十名男女老少跟着音乐节拍扭动身体。动感的音乐、欢快的节奏、喧嚣的气氛,让人沉浸其中。
公园南门广场共有两支广场舞队,两队中间仅隔一条过道,两队人“同台竞技”,激情高涨。记者沿着凤尾公园从东走到西,发现共有五支广场舞队,音响开得一个比一个大,竞相扩音。有的舞队就在小区围墙外面,紧靠着居民楼。
“我想静静,广场舞声音太大了,吵得人根本睡不着,我们每天都很痛苦。”一位小区居民告诉记者,他住在20多层,家里有老人小孩,广场舞发出的巨大噪音在家里听得一清二楚,他之前也投诉过,但收效甚微。
广场距离居民楼不远,即使居民家中关紧门窗也能清晰听到声音。据该小区居民反映,老人无法静养,小宝宝无法睡觉,学生在家学习无法集中注意力,需要上早班晚班的居民也无法得到舒适的休息。长期在高分贝、低音炮的“轰炸”之下,小区及附近的居民们不堪其扰。
记者走访时了解到,养生家园小区分为东区和西区,之间的市政道路上每天晚上都聚集着不少小摊小贩,高音喇叭吵得人心烦意乱,引起居民的不满。
“之前我们在这里设置了便民摊点,但很快发现,带来一系列问题,如争抢摊位、噪音扰民,因此决定取缔。”正在养生家园巡逻的亳州高新区城管执法局第五执法大队执法队员对记者说,目前已经不见占道经营的流动摊贩,市容环境明显好转。
广场舞噪音扰民怎么办呢?谁来管呢?《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
目前,我市正在全市范围开展整治餐饮油烟和噪声扰民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专项行动,其中规定,在公共场所开展娱乐、体育健身、餐饮等活动过程中产生噪声扰民的行为由市城市管理局负责,由其加强教育引导、责令整改;对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依法实施处罚。
“我们将加强巡逻执法,对广场舞产生的噪音扰民行为进行劝导教育,引导其降低音响分贝,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尽量避免发生噪音扰民问题。”亳州高新区城管执法局第五执法大队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