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我市2025年度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公布。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方面,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79元/人/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21元/人/月。
特困人员供养标准方面,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196元/人/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938元/人/月。集中供养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2250元/人/月、561元/人/月、75元/人/月,分散供养全护理、半护理、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分别为655元/人/月、374元/人/月、57元/人/月。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方面,集中养育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为170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1220元/人/月。
据悉,上述标准自2025年7月起执行。(记者 武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