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药博会期间 部分活动区域无人机等“低慢小” 航空器临时禁飞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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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2025药博会期间空中安全,确保各项重点活动安全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76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临时禁飞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对象。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二、管控区域。华祖庵、市体育馆、中国(亳州)中药材专业市场会展中心和亳州中药材商品交易中心及周边区域500米范围。

三、管控时段。根据纪念华佗诞辰1898周年祭祀活动、2025国际(亳州)中医药博览会暨第41届全国(亳州)中药材交易会开幕式和系列会展现场需要,自2025年9月9日0时起至2025年9月9日14时止,在空中临时管控区域禁止升降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和放风筝、气球等影响活动安全的行为。

临时管控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杜绝违飞行为。如有飞行需要,需书面向药博会筹备协调工作组办公室(0558—5551689)申请批准,并报公安机关(0558—5695711)备案。亳州市公安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对违飞行为和飞行物进行依法查处。违规飞行行为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5日    


(责任编辑:赵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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