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亳州市谯城区原文联党组书记丁杰(正科级)涉嫌犯贪污、受贿罪一案,并于近日开庭审理。该案是谯城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采取留置措施调查办结的首案,也是亳州市留置“第一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至2017年,被告人丁杰利用其担任区科技局局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申报、资金拨付、书法展览、学生入学协调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人民币34.2万元,购物卡4.65万元;利用项目资金拨付骗取公共财物10万元,归个人占有。被告人丁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谯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标志着我市留置“第一案”已进入审理阶段。(谯城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