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0余名“劝导员”今日上岗 不听劝导的电三轮、电四轮驾驶人,将被处以5到50元罚款

凡本报记者署名文字、图片,版权均属亳州晚报社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使用时必须注明 “来源:亳州晚报或亳州新闻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亳州新闻网讯  7月2日上午,来自谯城区和亳州高新区的700余名交通劝导员接受了集中培训,7月3日,他们将佩戴统一袖章驻守市区各主要路口,开展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交通行为劝导行动,依法纠正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7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强玉亭从劝导重点内容、工作时间、劝导流程、语言使用原则方面对劝导员们进行了培训。据了解,此次将重点对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的7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治理,即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逆向行驶;违反交通信号规定的;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违反规定载人;乱停乱放;非法加装车篷。

劝导专项行动从7月3日开始,持续7个工作日,重点在两个时间段进行劝导,即7:00-9:00、17:00-19:00。

据亳州市城区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狄虎介绍,“违反规定载人”是指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上路行驶时,车上载人超过一人。“也就是说,除驾驶员外,车上只能带一个人,否则就违反了规定。”

另外电动三轮车和电动四轮车应不占道停放,不影响他人的正常通行,道路上有非机动车停车泊位的,应停在停车泊位上,否则便属于乱停乱放。在未设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时,应靠道路右侧通行,在道路中央通行属违规。对于非法加装车篷的,劝导员将责令其自行拆除。

此次接受培训的劝导员由城管、社区人员组成,培训中要求劝导员在对当事人进行劝导时,要表明自己的身份,始终保持理性平和的心态,微笑劝导,禁止使用不文明语言。

对于不听劝导的,劝导员要保持良好心态,继续微笑劝导,对于反复劝导不听的,可以就近联系城管队员或交警对当事人进行5到50元的罚款,不配合处罚的,执法人员可依法扣押其车辆。

对于发生打、骂劝导员情况的,劝导员不要还口骂、不要还手打,旁边劝导员要立即录音录像,同时拨打110报警,等待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培训会上,还向劝导员们发放了“交通劝导员”袖章和文明劝导小卡片。卡片上写明了此次行动的劝导内容、劝导流程和注意事项。

“通过培训,让我们了解了劝导员要做的工作内容。明天我就要上路工作了,我一定会保持良好心态,注意自己的劝导语言,避免和市民发生冲突,把这项工作做好。”来自谯城区志愿者协会的刘齐英说,她之前做过交通协管员,对做好劝导工作很有信心。

“劝导行动过程中,我们会到各个路口进行不定时督查,监督劝导员的行为。”狄虎说。

(责任编辑:支苗苗)

文章不错,点个赞再走呗!

转载是一种动力 分享是一种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