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有效激发了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全市民营经济呈现出规模实力逐年壮大、社会贡献日益突出、营商环境明显改善的发展势头,但仍存在民营企业数量较少、规模较小、产业层次较低、发展质量还不够高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坚持多措并举,着力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提高对民营经济的认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深入开展“四送一服”双千工程活动,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创新政务服务模式,不断提升服务效率。积极主动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务,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对民营企业先进典型和企业家精神宣传,努力营造支持鼓励民营企业发展、关心关注民营企业家成长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切实降低民营企业经营成本、减轻民营企业负担。不断健全完善政策,进一步加大市场准入、信贷、上市、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帮助更多民营企业做强做大。加大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宣传力度,及时发布和解读产业、财税等政策措施,让企业熟悉知晓、用足用好。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发展,支持民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实施精准扶持,有效解决企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的资金投放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基金的引导作用,调动担保机构为民营企业担保的积极性,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解决企业用地、不动产手续办理等问题,帮助企业盘活资源、提高融资能力。进一步落实好人才支持政策,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到民营企业发展。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企业精准培育技术人才,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