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公告。
公告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国发〔2019〕655号)》要求,我市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
一、实施范围。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施工现场作业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推高机、牵引车、摆渡车、场内车辆等。
二、申请时间。现有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2020年7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8月份以后新增、流入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在使用之日前30日内到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交“亳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表”。
三、办理方式。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法人可到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下载或到县、区生态环境部门受理点领取“亳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表”。也可自行在手机小程序“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通过机械机主登记入口申请注册,并按平台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后上传,等待生态环境部门审核。
四、县区受理地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经开区环保中心、谯城区及三县生态环境分局受理。
五、标牌发放。对完成信息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免费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标牌,我市统一使用金属标牌,采用悬挂方式固定,信息采集卡随机械携带,便于后期监管检查。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标牌具有唯一性,编码规则全国统一,标牌跨区域有效,各地互认。自8月1日起,所有未编码登记的机械将禁止进入低排放区域范围内作业。
(通讯员:李锐 全媒体记者:汝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