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基层“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等问题,谯城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工作协作区立足“监督的再监督”,夯实基础治理基础,持续优化政治生态,坚持“四增强”,深化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狠抓重点,全面排查“小微权力”廉政风险点,增强工作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对“小微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开展全面排查,理清13个重点事项清单27条权力清单,建立健全“小微权力”运行机制,确保监督制约和规范管理工作向纵深推进,逐步形成社区(村)在权力规范运行的长效机制,努力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培育文化,聚焦“小微权力”政策宣传力度,增强工作广泛性。将“小微权力”四项清单宣传到位,规范、明确、公开基层权力运行的程序、环节、过程、责任,将涉及集体管理事务事项和便民服务举措,通过晒权力清单的方式,推进(居)村务工作的阳光运行,给群众明白,让干部清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紧扣中心,完善“网格化”监督体系,增强工作实效性。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街道(镇)纪(工)委监察办公室监督为主,社区(村)级纪检委员全方位参与的监督机制,本着监督执纪无死角的原则,完善监督体系。不定期对“小微权力”公开公示情况进行督查暗访,及时反馈发现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整合资源,多措并举开展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增强工作系统性。依托工作例会、党员活动日、“一月一课一片一践”等活动,加大对党员的廉政教育力度,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 “三个意识”。同时三个街道(镇)纪(工)委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要用“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态度问责主体责任,避免“破窗户效应”,让党员干部心中有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为各项工作的落实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障。(高小珂 吴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