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亳州市转办第一批信访件

(第一批 202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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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责任单位

责任人

备注

1

BZWX001

亳州市谯城区柳湖社区旁柳湖纸箱厂内有个洗衣作业点,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对周边人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望调查处理。

谯城区

谯城区委、区人民政府

金春龙、

高  川

(*)










(责任编辑:常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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