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蒙城县民政局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服务宗旨,多措并举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水平。
强化保障。自今年7月份起,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去年同期的每人每月585元提高到628元,增幅7.35%;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补助标准由去年同期的每人每年4310元提高到6000元,增幅39.21%;集中供养特困人员补助标准由去年同期的每人每年7200元提高到8400元,增幅16.67%。今年1-10月份,全县累计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5.15万人次、发放资金1.94亿元,保障特困供养对象5.4万人次、发放资金2698万元。
及时核对。严格规范低保和特困供养审核审批程序,规范申请、审核、审批、公示程序。依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做到“入保必核”。完善退出机制,动态调整保障对象,利用“大数据”对社会救助对象进行全面核对,并出具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报告,确保“应退尽退”。今年1-10月份,全县累计新增低保对象8716人,核销3035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140613人次,出具预警报告121925人次。
救助加速。加快推进“互联网+民政”深度融合,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适当缩减中间环节,实现全县低保无纸化审核审批,时限缩减至20个工作日以内;健全“救急难”工作主动发现受理机制,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为每个乡镇(街道)拨付不低于2万元的临时救助备用金。今年以来,全县累计临时救助各类困难群众1195人次,发放救助金432.78万元。
公开透明。为增强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提高社会群众满意度,该县通过政务公开网、乡镇公开栏对社会救助信息进行长期末端公示,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和群众参与监督,促进了社会救助工作的过程公开、对象精准、结果公正。(吴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