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成为法官的那天起,李宁就在心里暗下决心: “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做出合法公正的判决”。因为他明白,司法案件中万分之一的错误,对当事人来说都是百分之百的伤害,甚至会影响当事人的一生。
参加工作20多年来,面对每一个案件,李宁始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依照法律作出公正判决,努力让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2020年,李宁被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今年被授予“全市政法系统先进典型”。
工作中的李宁
依法审判黑恶 护佑百姓安宁
作为一名刑事审判法官,如何践行初心和使命?“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做出合法公正的判决,打击一切黑恶势力,尽职尽责护佑百姓安宁。”李宁说,在审判工作中,他始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每起案件不管大小,在开庭前他都认真阅卷,仔细审查证据材料,根据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照法律作出判决,努力将每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蒙城法院依法严厉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该类案件往往涉案人员多、卷宗材料多、涉及的犯罪事实多,审理工作难度大,李宁不畏难、不避难,主动啃下这块“硬骨头”,先后主审了张某真等十四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栗某平等十一人农村宗族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郑某寻等四人“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蔡某原等七人、张某等十人、陈某斌等六人、郭某成等七人非法讨债恶势力犯罪集团、团伙案等多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
“特别是张某真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组织案,该组织存续近十年,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虚假诉讼、诈骗、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违法犯罪活动80余起,被害人多达60余人,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在谯城区区域内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李宁介绍,该案案件卷宗八十六册,摞在一起近2米高。
为了能及时高效地审结该案,李宁每天加班阅卷到深夜,认真审查证据材料,频繁往返淮北、亳州、涡阳看守所对被告人进行视频提审,制定庭审预案,做足庭前功课,在庭审过程中运用娴熟的庭审技巧,积极引导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开展辩论,确保按照预定时间在三天内顺利结束庭审。庭审结束后,为了保证按期宣判,他又多次召集合议庭进行合议,加班加点撰写出一百七十页十一万余字的一审判决书并及时宣判,该案生效后被公布为安徽警方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十大案例之一。
真情化解纠纷 力促社会和谐
刑事审判不仅肩负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职责,还担负着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任务。在故意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中,被害人或其亲属因人身权利受到侵犯造成损失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审理时如果赔偿问题处理不好,极易引起被害人这方的激烈情绪,矛盾激化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有可能引发信访。
“在审理被告人胡某故意伤害案件时,我了解到,胡某与被害人岳某系同庄村民,两人饮酒时发生口角,继而相互殴打,岳某受伤构成轻伤,案发后岳某感到既丢面子又造成损失,要求高额赔偿款并重判胡某,胡某认为是岳某先动手不认罪且不同意调解,双方互不相让。”李宁说。
考虑到双方系同庄村民,以前没有矛盾,打架就是因为喝酒时言语不当,如果调解不成一判了之,双方必然成仇。李宁一方面通过提审胡某向其解释法律规定,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愿意认罪赔偿损失;一方面多次联系岳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导岳某考虑双方以前的关系并降低赔偿数额,经过反复调解,最终岳某与胡某达成了调解协议,胡某向岳某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取得岳某的谅解,对其适用了缓刑。
在平时办案中,为保护被害人的合法利益,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李宁不断创新思路,找准“利益平衡点”,把握“感情契合点”,寻求“矛盾化解点”,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始终,最大程度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和矛盾,使被告人明白赔偿的意义、标准和依据,促使其自觉履行协议,把赔偿到位、被害人谅解作为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重要情节,有效的化解纠纷,做到案结事了。
从事审判工作以来,李宁审理的案件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优秀庭审、精品案件、精品庭审,个人也先后多次被评为蒙城县人民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法院先进个人、两次被亳州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