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记者昨日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层层压实保护责任,确保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田长制的意见》,我市印发了《亳州市田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前《方案》已正式实施。
《方案》提出,到2021年底,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制责任体系和相关配套制度,初步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死角的耕地保护新机制。到2025年底,田长制配套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实现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数量不减、质量提升、布局稳定,确保完成我市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补充耕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等目标任务。
根据《方案》,我市实行市、县、乡、村四级田长制,市、县两级设立总田长、副总田长和田长,乡、村两级设立田长和副田长。市级总田长由市委书记和市长担任;副总田长由市委副书记和市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的负责同志担任。市级田长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担任,以县(区)为单元,明确责任区域。市、县(区)设立田长制办公室,设在本级自然资源部门。
《方案》明确了八项工作任务。严格规划管控,确保完成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落实“六个严禁”要求;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坚持耕地利用优先序;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加强耕地质量监测与评价,推进耕地质量提升;建立耕地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加强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化监管,提高管理效率;严格耕地保护监管,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常态化监管机制。
保障措施方面,《方案》明确,严格考核监督,将田长制执行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有关涉农资金用于支持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
另据了解,目前全市市、县、乡、村四级田长责任制已初步建立,其中市级田长8名,县级田长87名,乡级田长1088名,村级田长812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