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成立4个巡察组,11月17日至12月20日,对市本级涉粮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的基层粮库开展专项巡察,对涡阳县、蒙城县、利辛县涉粮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的基层粮库开展提级巡察。
重点监督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情况,粮食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履行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情况,国有粮食企业特别是基层粮库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情况,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等环节的廉洁风险和作风情况,各类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巡察期间,巡察组设立信访接待窗口,设置意见箱、电子邮箱,开通值班电话,受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根据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涉粮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巡察组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部门)处理。信访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班时间,截止时间2021年12月14日。
(记者 张珍)
附反映问题渠道:
(一)市委第一巡察组 专项巡察市本级涉粮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的基层粮库
1.接待窗口:市委党校1号楼119室(亳州市谯城区杜仲路699号);
2.意见箱:市委党校南门和东门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所在地、市政府信访局、亳州粮食储备库、市军粮供应站门前;
3.电子邮箱:bzdyxcz@163.com;
4.值班电话:0558-2805963,19956929060(只接收短信)。
(二)市委第二巡察组 提级巡察蒙城县涉粮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的基层粮库
1.接待窗口:蒙城县委党校宿舍楼1号楼(北楼)1121房间(蒙城县庄周街道乐土路与安驰大道交叉口);
2.意见箱:蒙城县委党校门前,蒙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涉粮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的基层粮库门前;
3.电子邮箱:bzswdexcz@126.com;
4.值班电话:0558-2977775,19956929070(只接收短信)。
(三)市委第三巡察组 提级巡察涡阳县涉粮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的基层粮库
1.接待窗口:涡阳县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大厅(涡阳县城关街道站前路与康宁路交叉口东南角);
2.意见箱:涡阳县委县政府门前,涡阳县委县政府信访局西门前,涡阳县忆泊商务酒店门前(涡阳县城关街道紫光大道88号),涡阳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涉粮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的基层粮库门前;
3.电子邮箱:bzsdsxcz@163.com;
4.值班电话:0558-7222280,19956928677(只接收短信)。
(四)市委第四巡察组 提级巡察利辛县涉粮业务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的基层粮库
1.接待窗口:利辛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中心1楼办公室(利辛县城关镇复兴东路绿色中学东侧);
2.意见箱:利辛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教育中心门前,利辛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涉粮企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的基层粮库门前;
3.电子邮箱:bzdsxcz@126.com;
4.值班电话:0558-8801768;18156767238(只接收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