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新闻网讯 被告人罗某的职业是外卖员,通过编造其在教育局有亲友,可以办理市区内所有公办小学入学或转学的方式,共骗取24名被害人财物共计20余万元。近日,谯城区法院宣判了该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罗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返还给被害人。
经审理查明,2021年7月14日,经他人介绍,罗某以能为周某某的孩子办理亳州学院附属小学入学为由,骗取周某某人民币7000元,后又以收取小餐桌费用为由,骗取周某某人民币350元,共骗取周某某人民币7350元。
自2021年5月份开始,被告人罗某便开始编造他在教育局有“亲友”,可以办理在市区内所有公办小学入学转学。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明知自己没有能力的情况下,谎称可以办理公立小学入学,5月至9月期间,共骗取24名被害人的财物合计206130元,骗取的钱财被其用于偿还网贷及挥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惩处。被告人罗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系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