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出金银箔粉食品消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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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年来,一些含金(银)箔金(银)粉类物质食品,如金箔蛋糕、金箔冰淇淋等,在市场和网络平台上频频出现,成为消费噱头。但消费者不知道的是,这类含有金银箔粉的食品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

近日,市消保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消费提示,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规定,金银箔粉未列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不属于食品添加剂,不是食品原料,不能用于食品生产经营。

市消保委工作人员介绍,金元素并非人体所需微量元素,不具备任何营养价值,更不存在所宣称的保健功能、治疗功效等,且金的化学性质稳定,是自然界最“懒惰”的金属之一,几乎不和任何物质发生反应,胃酸无法将其消化,所以吃进去的金箔会随着消化道排出体外,如果大量食用,还可能成为肠胃的负担。

除此之外,在食品中添加金银箔粉疑似宣扬奢靡享乐、拜金主义等,可能导致部分商家以其他对健康有损的重金属冒充金银箔粉添加到食品中。有一些伪劣金银箔粉并非纯金银加工,可能含有其他重金属或污染物,如果食用会带来更多健康隐患。

市消保委提醒广大食品生产者,不得采购使用金银箔粉生产加工食品,食品经营者不得采购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售卖含金银箔粉餐食,网络交易平台严禁平台内经营者销售含金银箔粉食品,食品进口商不得进口含金银箔粉食品且已经进口应立即停止销售,广告宣传不得有以食品添加金银箔粉为噱头的行为。相关违法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广大消费者,加强自我防护意识,警惕食品安全风险,不食用有风险或是自己不熟悉的食品,尤其不要食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食品。如发现食品中添加了金银箔粉物质或其他不明物质,应立即拨打12315或1234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同时倡导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共同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坚决遏制“食金之风”。

记者:李鹏 通讯员:肖玉娜

编辑:丁静 审校:蒋海涛

(责任编辑: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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